<< 返回达州新闻网 视频新闻 - 达州电视台 - 达州广电报 - 达州电台 - 达州法治 - 小 游 戏 - 达州吃典 - 达州博客
  首页 - 活动概述 - 房交会特别报道 - 图片快讯 - 直击活动现场 - 楼盘展示 - 媒体荟萃 - 购房宝典 - 达州博客 
当前位置:房交会首页 >> 地方法规 >> 正文
广东节能新规定:新建公共建筑禁用超大玻璃幕墙
2007-04-03 17:28:55 达州新闻网

    新华网广州3月21日电(记者 梁钢华)记者从广东省建设厅获悉,从4月15日起广东将全面实施《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》,规定新建的酒店、办公大楼等公共建筑一律禁用超大玻璃幕墙。

    根据新规定,广州、深圳等夏热冬暖地区,外窗(包括透明幕墙)的窗墙面积比最大不能超过七成;屋顶透明部分的面积,不应大于屋顶总面积的二成。向阳窗尤其是东、西朝向的外窗或玻璃幕墙,宜采用遮阳措施,包括设计外廊、阳台、挑檐等方法。

    为降低建筑温度,该施行细则还建议公共建筑外墙必须穿浅色“衣服”,以浅色的粉刷、面砖反射掉尽量多的阳光。

    像全国各地的众多城市一样,广东采用超大玻璃幕墙的城市建筑物近年来不断增多,这些气派非凡的建筑在增添大都市时尚风格的同时,也成为耗费能源的大户。为此,广东省新施行的节能细则严格规定,把窗墙耗能指标列入“强制执行”的范围,未达标者坚决不批准建设。

达州新闻网